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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年不懈追凶 抢劫杀人者终落法网

2021年10月28日 09:52     来源: 人民公安报    作者: 张秀光 高文真   
人民公安报 · 张秀光 高文真  |  2021-10-28 09:52

  近日,高青县公安局经过7个多月的集中攻坚,侦破了一起17年前的抢劫杀人案,负案在逃的罗某、吕某被抓获归案。

  抢劫杀人后逃离现场

  2003年11月9日18时许,在高青县高城镇某饭店内,两名服务员透过窗户看到,饭店北侧的张田路边停下一辆红色轿车,车上的人下来又上去。一会儿工夫车开走了,而刚才的停车位置却有一个人倒在了血泊中,服务员急忙告诉老板,饭店老板第一时间报了警。

  接到报警后,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员、现场勘查人员、法医立即赶赴现场。到达现场后,民警发现死者衣物有明显的翻动痕迹,身上的财物也被抢走。死者平常以开出租车谋生,就在两个小时之前,他还在桓台县博物馆附近等着拉客。现场勘查工作结束后,侦查人员初步判定,这是一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件,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驾驶死者李某的出租车逃离现场。

  案发后,侦查人员围绕受害人的人际交往情况,展开了大范围的走访调查工作。就在各项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时,2003年11月11日,侦查人员接到江苏宿迁公安机关的电话:宿迁市高速公路沭阳服务区发现一辆可疑轿车,该车在沭阳服务区已经停留将近24个小时,车门、方向盘等位置沾染大量血迹。经查询,这辆可疑轿车正是抢劫杀人案中被抢的出租车。

  得知这一情况后,高青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,远赴百公里之外的江苏宿迁。侦查人员在宿迁市围绕被抢车辆开展工作,一方面对被抢车辆进行细致的现场勘查,提取车内的痕迹物证;另一方面对该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轨迹及卡口监控进行查找。但是,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,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。

  物证检验鉴定发现新线索

  17年来,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,但从未放弃过对此案的侦查。随着近年来刑事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,物证检验鉴定技术也日臻完善。

  今年2月,高青县公安局再次启动对“2003·11·9”抢劫杀人案的攻坚行动。刑事技术人员对此案的相关物证进行重新梳理,并把物证送至淄博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鉴定。

  3月,淄博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反馈消息:在一处关键物证上发现了重要信息,嫌疑目标指向桓台县一罗姓男子。高青县公安局侦查人员立即围绕罗姓男子展开全面研判,最终确定罗某正是“2003·11·9”抢劫杀人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。

  今年9月8日,犯罪嫌疑人罗某在桓台县被抓获。此时,距离他作案后逃脱已过去17年。如今的他,已经改名换姓,经营着一家烧烤店。

  罗某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,当他看到办案民警亮出证件时,眼神一下子就暗淡了下来。在讯问室里,他长叹一口气,缓缓转向民警:“隐藏这么多年,没想到还能抓到我。”经民警详细介绍相关政策,很快罗某就如实供述了当年的犯罪事实,并交代了同伙吕某的相关情况。

  兵贵神速。侦查人员立即出动,当天下午在桓台县中医院附近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吕某。讯问中,罗某、吕某均交代了当年杀人抢劫的过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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